央行出台美国eb4移民的条件金融支持自贸区意见 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日期:08-14 22:43 浏览:80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重要战略部署,促进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跨境投资和贸易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改革,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情 专区)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指导下,《意见》以“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投资和贸易”为指导思想,坚持开放创新、先行先试,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着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深化外汇管理改革。通过金融支持举措,拓展区内实体经济的成长空间,培育其竞争实力,促进其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金融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便利跨境投资和贸易的具体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进一步扩大试验区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二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使区内企业和个人更加灵活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汇兑成本,减少汇率风险。三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快改革进程,支持实体经济发婚姻移民美国展。四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在实施步骤和风险防范上,《意见》坚持以“风险可控、稳步推进,适时有序组织试点”为原则,对于《意见》的具体改革条款,“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风险可控、稳步推进原则,人民银行将尽快制定相应细则后组织实施。同时,《意见》着重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分账核算管理的方式,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服务试验区企业的金融机构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满足区内主体更加广泛的涉外经济活动需求。人民银行和上海市政府加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跨境异常资金的流动,并对区内机构实施分类管理。人民银行还可根据形势判断,加强对试验区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监管如何办理美国移民。 通过上述举措,形成金融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助力试验区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性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重要战略部署,支持试验区建设,促进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跨境投资和贸易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试验区在更高平台参与国际竞争。 (二)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 (三)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动一项”,适时有序组织试点。 二、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 (四)试验区内的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开展本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业务;非居民可在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享受相关金融服务。 (五)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 (六)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及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条件成熟时,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可自由兑换。建立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汇兑的监测机制。6、
(七)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银行规定,通过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主体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三、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 (八)促进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试验区跨境直接投资,可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直接向银行办理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 (九)便利个人跨境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个人在区内获得的合法所得可在完税后向外支付。区内个体工商户可根据业务需要向其在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贷款。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 (十)稳步开放资本市场。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根据市场需求,探索在区内开展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等。 (十一)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区内机构)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完善全口径外债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十二)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手段。区内机构可按规定基于真实的币种匹配及期限匹配管理需要在区内或境外开展风险对冲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机构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基于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可按规定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交易。经批准,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四、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十三)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基础上,凭区内机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直接投资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十四)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区内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支付机构合作,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十五)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借用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十六)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关联企业提供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五、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十七)根据相关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推进试验区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 (十八)完善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 (十九)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 (二十)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二十一)支持试验区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扩大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范围,进一步简化外币资金池管理,深化国际贸易(行情 专区)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二十二)2、
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加强事后监管。在保证交易真实性和数据采集完整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资金意愿结汇。 (二十三)支持试验区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租赁等境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经批准,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境内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简化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货款手续。 (二十四)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担保费购付汇手续。 (二十五)完善结售汇管理,支持银行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七、监测与管理 (二十六)区内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美国买房移民办理反逃税等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业务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密切关注跨境异常资金流动。 (二十七)上海市人民政府可通过建立试验区综合(行情 专区)信息监管平台,对区内非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可按年度对区内非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区内非金融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二十八)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业务计入其法人行的资本充足率核算,流动性管理以自求平衡为原则,必要时可由其上级行提供。 (二十九)区内实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可根据形势判断,加强对试验区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监管,直至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信息的及时充分共享。 (三十)人民银行将根据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相应细则后组织实施,并做好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审慎管理要求的衔接。 自贸区双满月 2014负面清单正征求意见 [ 2014年版负面清单正在征求意见,特别是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仍有很大空间 ] 伴随着股价大涨、大妈抢注自贸区壳公司等热闹和喧嚣,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运行了2个月。 作为中国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全新尝试,中国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的姿态,在自贸区这片28.7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集中得以展示,激发了人们对未来改革力度的极高预期。 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将负面清单、准入前国民待遇等诸多自贸区在试验探索的内容写入最终决定。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在上海举行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活动,上海市副市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主任艾宝俊表示,自贸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从市场参与主体的角度看远超预期。 截至22日,上海自贸区已接待企业、个人咨询并办理业务超过5.8万人次,“工商一口受理”共办结新设企业1434家,其中外资新设企业38家,外资注册资本超过5.6亿美元。内资新设企业1396家,内资注册资本超过347亿元。新设企业以贸易、服务类为主,分别占69%和26%,其他为金融类和物流类企业。 市场将更开放 1、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的两个月里,诸多改革事宜已经逐步推开。比如负面清单2013年版出台,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外资进入和中国资本走出去取消审批制实行备案制,服务业六个领域的开放已经公布并陆续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等。 接下来,相关改革举措还将进一步深化,比如,负面清单将进一步缩短。艾宝俊表示,2014年版负面清单正在征求意见,特别是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负面清单仍有很大空间。下一步考虑按国际分类,完善分类方法,进一步优化美国移民排期空间,管理措施有进一步缩短的可能。 截至22日,自贸区管委会已经办理外资新设67户,其中投资行业在负面清单以外实行备案的55户占82%,与负面清单设计时备案项目占比85%的预测目标非常接近。 日前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王新培透露,2014年版负面清单调整思路有二,一是提高透明度,对限制类但无具体限制措施的条款分类处理,其中对需保留的应明确具体的限制措施,对没有保留必要的则尽量取消。 同时提高开放度,主动与相关部委沟通,取消或放宽一批对外资的限制措施,尤其是对鼓励类但无外资股比限制的措施。 在推进投资管理体制创新的同时,海关的贸易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创新。“总的目标是将海关监管方式由O字形改变为U字形,使红木家具品牌企业贸易更加便利。”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局长张红说。 目前,上海海关已确定了6家区内企业试点“先入区、后报关”模式,也就是说,经海关批准,试验区内试点企业可先凭进口舱单信息将货物提运入区,再在规定时限内(自运输工具进境14日内)向海关办理进境备案清单申报手续。新模式下企业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可缩短2~3天,物流成本平均减少10%。 但这只是第一步。一线放开的关键是简化备案手续。目前的备案和通关是一样的,报关单有40多项要素,非常繁琐,因此“一线放开”的第二步,就是简化申报要素。同时,检验检疫按照“进境检疫,适当放宽出口检验”的要求,对一线进境货物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的监管模式。 在创新的同时,开放也将进一步扩大。 在服务业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共选择了6个领域、18个行业扩大开放。共有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23项。 根据总体方案,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目前12项开放措施已可实施,7项(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演出经纪、娱乐场所、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医疗机构、增值电信)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暂停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后实施,4项(远洋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银行、律师服务)需修订相关行政法规或进一步明确政策。 自贸区管委会将根据政策落地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年内争取推动23项措施中的19项措施实现项目落地。 事实上,6个领域、18个行业的开放只是一个妥协的结果。张红表示,期待接下来还会有进一步的开放。 金融细则仍在期待 在这两个月里,最为人期待的还是金融开放,以及央行有关细则的出台时间。 艾宝俊表示,工信部、央行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文件将在近期发布,目前管委会正与市金融办及“一行三会”紧密合作,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及人民币跨境使用相关政策落地做准备。 目前自贸区管委会正在配合央行分账核算操作办法,对区内6000多家存量企业进行梳理排摸,帮助银行建立企业数据底账,并支持央行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资金监控系统,落实风险防范机制。 此前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也曾透露,争取在年内推动企业和机构开立自贸区专用账户。 目前自贸试验区内已有47家金融机构获批牌照,还有332家与金融有关的服务业机构。 在自贸区挂牌之初,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但是,央行的政策却迟迟未出。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朱健在11月17日的复旦大学自贸论坛上就表示,“现在最主要的焦点问题是,央行的基础政策没有推出来,后面其他的一些创新业务、市场怎么落地,我们也不是非常清楚。” 艾宝俊表示,金融实施细则操作层面非常复杂,对风险监控需要大量流程程序设计,需要验证、基础数据的配合,现在正在做程序设计和监管体系方面的工作,等这方面成熟,就会出台细则。(第一财经日报) 自贸区究竟有什么样的机会 【观点】 理性期待自贸区红利 中欧陆家嘴(行情 股吧 买卖点)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 此次自贸区最核心的命题是金融自由化的改革,这是灵魂所在。我们现在有一种改革饥渴症,上海自贸区的获批点燃了大家的热情,但是需要理性期待,因为改革往往比想象的复杂。 上海自贸区是一个窗口,需要实现从半管制到充分竞争的状态,总结可复制、可转移的经验,并维持改革的热度,同时也在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改革方案探路。 目前国内一方面是投资过度,而另一方面则是投资(竞争)不足。对于投融资的限制,就像是“8、
戴着镣铐在跳舞”,我们现在的金融不是服务业,而是垄断行业、特权行业,并没有真正发挥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 自贸区最受关注的金融改革方面的细则一直还没有出来,所以我们很难判断具体的机会在哪里。总体上来讲,自贸区和大家的期望相比会有一个落差,它可能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然后有限度地开放。所谓渐进式的改革指的是不会很快实现,有限度地开放指的是银行业。 民营企业家的中国梦之一是办一家银行。自贸区推动了新一轮的热情,但对民营银行的期待不要过高,国家工商总局的名称预核准,这都不意味什么,因为它没有相关权力,相关权力在银监会和人民银行。 银监会虽有发文支持,但即使对民营资本开放,它也会设置很多障碍,比如说,发展有限牌照民营银行,如存款限制对民资的吸引力就不大,银行的市场空间会比较有限。相比之下,对专注服务的外资大银行则更有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民资办银行的动机不纯,如果是为解决融资难问题,那么相关的监管部门肯定也不会允许银行成为提款机。 4、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从负面清单来看,比较令人失望,这是按照外商投资目录推出的,基本上没有改革。未来改革将面临非常大的博弈。 境外投资和双向投资大有机会 上海综合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监倪峰 近日,上海大妈排长队抢注公司的新闻不胫而走。与此同时,外高桥(行情 股吧 买卖点)区的房租已经达到了15元/天/平方米,相当于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价格,还不一定租得到。 这里,首先要明白上海自贸区到底是干什么的?上海自贸区是在原来综合保税区的基础上,将关注的焦点从货物转向服务,其中金融服务是核心。 但我不认为在自贸区每个人都有机会。 不论什么行业,有一种情况,如果你的上游产业、下游产业都与跨境没有什么关系,只是纯粹的国内贸易,将来也不会开展进出口业务、更没有走出去投资的意向,那么你到自贸区来是没有意义的。 总体而言,到上海自贸区的投资机会主要有两个:一、境外投资,原来需要层层审批的境外投资业务,现在只需要到管委会金融局备案即可,相关企业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号实现货币美国有几种移民的自由兑换;二、双向投资,区内机构和符合要求的个人可在上海和境外进行证券、期货等投资交易。特别是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等将会有更多的利好,他们可以通过7家试点银行的自由贸易账号得到新的“血液”。 目前,上海自贸区官方网站上有23个相关政策,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都给予了一定的鼓励措施,相关的实施细则也在酝酿之中,估计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出来。 报道贴士 10月25日下午,浙商全国理事会组织百余位企业家,聆听了来自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和上海综合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监倪峰的见解和分析,为浙商把脉,助力抢滩自贸区。 此次活动是第二期“解读上海自贸区”浙商系列主题活动。此前的10月10日,浙商全国理事会组织近百位企业家走进上海自贸区探秘。 【互动】 自贸区的优惠不是税收政策 杭州宇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旭林:经过考察发现税收最优惠的是临港,我们将公司注册在临港然后再迁移到自贸区是否可行?临港方面同意,这样做是否两边都兼顾到了? 倪峰:临港很聪明,把你的根留住,让你到自贸区讨政策。但自贸区的政策不是税收政策,自贸区其实是一种机制创新,给你一个自由贸易账号,这在整个中国都是没有先例的,但是这个账号的给予和将来的监管,自贸区是要承担责任的。 1 注册小贷公司要抢时机 万马集团董事长张德生:小贷公司注册在自贸区,是否可以在自贸区外开展业务? 倪峰:贷款对象是自贸区外的当然可以。金融类企业对自贸区有兴趣,是因为有了自由贸易账号,跨境融资会变得很容易,成本很低。如果你是区内的小贷公司,你会更倾向于向国外借钱,借到钱后放贷到现在的客户中去,自贸区以外的国内客户,赚的就更多了。 但从长远看,境外资金的利率不会一直这么低,如果人民银行对区内银行实行货币兑换的价格流动性管理,不得不承认可能存在自贸区汇率,到时你换钱的成本就高了。所以,这事是可以干的,但要干就早点干,趁着“水浅”。 2 纯贸易类公司需要考虑口岸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吴汉:对于我们这种与金融关联不大的企业,去自贸区设立一个进出口公司,不知道自贸区管委会会是什么态度?如果我们把销售中心搬到自贸区,除了对外投融资的便利性,自贸区是否有其他的扶持政策? 倪峰:自贸区的前身综保区对自由贸易类公司是很关注的,其对于贸易类项下的企业补贴是全国目前最高的。但综保区升级为自贸区后,过去的补贴政策会不会延续目前是一个问号。我想肯定会延续,但由于将来产业多了,相比金融类企业,贸易类企业分到的“蛋糕”可能会比较少。 目前,管委会将所有的补贴政策都暂停了,11月中上旬将会进行一个统一的布置安排。补贴会有,我们也欢迎,但补贴是多是少,跟你现在的相比如何,我真的不知道。 另外,你需要考虑你的进出口口岸。纯粹的进出口公司注册在自贸区享受的是便利化的措施,但口岸不在上海在浙江,那么得到的好处就不多了,如果有投融资方面的进一步的想法,可以考虑自贸区。 3 风险防范措施不会扼杀正常资金需求 杭州美仑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鸿雁:刘胜军副院长提到金融自由化有风险,既要防止热钱进来,又要防止区内的资金外流。那么,低息引进资金注入国内企业发展,同时把利润转移到国外去配置资产,如果这样的风险都被防范掉了,那钱不就在自贸区里流动了? 倪峰:风险和企业正常需求是有差别的。所谓的风险是不正常的需求。国内外资本价格是有差异的,从企业角度讲,低息引进国外资金发展,把利润投向国外被低估的市场,这是整个金融机制改革包括自贸区的资本项下可兑换的核心。所谓不正常,就是跟你的公司规模不相符,买的东西价值和价格不相符。所以,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 刘胜军:对于金融风险的担忧,它是双向的。现在,我们中国的利率远远高于境外,汇率保持相对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境外资金到中国赚取利差,热钱的压力是存在的,如果大量热钱流入,兑换成人民币,引起外汇储备大量上升,对外汇储备本来就多的中国肯定不是一件好事情。套利行为总有一天会离场,资金越多,将来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这是监管部门担心的一个问题。但同时国内的钱也有很强的外流倾向,到外面去投资,出现资本外逃。 资本项下不能够彻底开放,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资金一旦有了套利的空间,它就会放大风险,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这是资金的本性。 但对于一些真实的、对实体经济发展有帮助的投资和融资,这不是监管部门担心的,他们真正担心的是短期投机性的套利资金。 4 发债规定还不明确 财通证券研究所行业公司部经理郭琦:如果只是在区内设立子公司,发债的规模和用途是否会受到限制?能否实现相对便利的跨境对冲? 倪峰:政策是允许的,但需要在区内有独立的法人机构。具体什么样的机构可以,我们需要等实施细则出来。 发债规模是否要和注册资本相符,发债的钱是否可以拿到在岸市场肆意使用,这可以参照一下目前我们在香港发人民币债的情况,相关的流程和要求估计会照搬。银监会已经公布的鼓励办法,同样适用于自贸区。 至于能用多少,根据目前在香港发人民币债的情况,回来使用是要审批的,但在目前人民银行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并没有那么明确的相关规定。 刘胜军:我想这个问题是央行最担心的问题,也是最难的问题。央行可能会设置一些限制,因为自贸区并不是帮助中国境内企业解决融资难的一个跳板,而是实现区内贸易、投资的便利化。允许双向投资,对于许多专业的投资者而言,选择会更大。 5 分支机构不能享受自贸区政策 温州市中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章方苗:可以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吗?是否能和区内的贸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享受一样的政策? 倪峰:设立分支机构当然可以,但享受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因为目前自贸区所有的政策是不给分支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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