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L-1签证是美国短期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受益人所属国都有公司(或机构)的跨国公司派遣内部人员到美国关联公司进行短期工作。


主要优势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为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有专业知识之技术人员设立。与其它非移民签证相比,L-1签证具有以下很多方面的优势。

1.无国籍限制

2.无学位要求

3.无语言要求

4.无薪水要求

5.无需申请劳工证

6.无签证配额限制

7.可加急审理

8.可同时为多人申请L-1签证

9.可自由出入境美国

10.可全家赴美

11.可在美国长期居留

12.L-2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

13.L-2签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教育福利

14.L-2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自由转换身份

15.可以有移民倾向

16.可快速申请绿卡


对跨国公司要求

一、对L-1签证申请人(跨国公司)的一般要求

在L-1签证申请中,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两个公司(或机构),一个是美国境内公司,一个是美国境外公司。L-1签证申请可以由其中任何一个公司向美国移民局递交,但是这两家公司之间必须存在移民法规定的合格的关系且正常运营。

二、两家公司之间具有”合格的关系” (Qualifying Relationship)

衡量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格的关系”,需要审查美国境内外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一方对另一方拥有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情况。”所有权”是指对一方对另一方拥有股份占有权;”控制权”是指一方对另一方的管理和运营拥有支配权。

这样的合格关系包括:母子公司、总分公司、附属公司等关联公司关系。

1.符合移民法对于所有权和控制权规定的常见安排:

一方(“公司A”)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公司B”)50%以上的股份

公司A与它的商业伙伴对半出资组建的合资企业公司B,且公司A和它的商业伙伴对公司B有相同的控制权和否决权

公司A对公司B持有股份占比虽然在50%以下,但公司A对于公司B具有实际控制权

公司A与公司B两家公司由同一个人或同一公司所持有或控制,且该个人或公司在两家公司里的股份比例或控制权大致相同

2.不符合移民法对于所有权和控制权规定的两种情况:

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

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

三、两家公司均在”正常运营” (Doing Business)

“正常运营”是指美国境内外公司正常的、有系统的、连续的提供商品和/或服务,而不仅仅是在美国境内或境外设有办公室或聘请代理人。在L-1签证申请及签证有效期内,跨国公司必须始终都在正常开展业务或即将开展业务。


对外国雇员的要求

一、对L-1签证受益人(外国雇员)的一般要求

L-1签证的受益人,即外国雇员,必须在跨国公司担任特定职位。在提交L-1签证申请的前3年内,受益人必须在与美国公司拥有”合格的关系”的境外公司至少连续工作一年。并且,该受益人的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与其职位相符。

二、对L-1A签证申请受益人的额外要求

外国雇员必须在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且该职务的岗位职责描述必须包含下述管理性职责/决策性职责。

1. 管理性职责(Managerial Capability): 是指该外国雇员对下属人员拥有监督和控制的能力,可以对公司内部的机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的职能或公司的组成部分进行管理。该雇员虽然可对公司内部高层的一项或多项重要职能进行管理,但对其他人没有直接监督权。

管理性职责主要包括:

管理公司内部的一个机构、部门、分支机构、职能或组成部分;或在公司内部的一个机构、部门、分支中负责管理一项重要职能;

监督和掌管其他监督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工作;

对于其直接监督的雇员,拥有人事任免权以及人事建议权;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行使自由裁量权。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该外国雇员的管理和监督对象是专业技术人员,一线普通经理和管理人员通常不能满足L-1A签证申请对高级经理职责的要求。

2. 决策性职责(Executive Capacity): 是指该外国雇员拥有广泛参与决策的能力,并无需过多的监督。

决策性职责主要包括:

指导公司内部一个机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或一项职能的管理;

指定公司目标和政策;

在公司决策方面拥有很大的自主裁决权;

只接受董事会、股东会或上一级决策人员的一般性监督或指导。

三、对L-1B签证申请受益人的额外要求

外国雇员必须是跨国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对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拥有”专业知识” (Specialized Knowledge)。”专业知识”,是指该外国雇员拥有”特殊知识”或”高级知识”,或两者兼备。

1.特殊知识(Special Knowledge):

是指该外国雇员对提交签证申请的跨国公司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它利益所需技能等事项的专业知识,以及对国际市场的运作方式的特殊认知,并且这种认知完全不同于特定领域内普遍认知。

2.高级知识(Advanced Knowledge):

是指该外国雇员对提交签证申请的跨国公司的具体程序及流程拥有高度了解或专长,这种了解或专长在相关领域并不常见且不同寻常,其理解程度在对公司的发展方面和复杂程度上远超公司其他一般雇员。

确认该外国雇员是否拥有上述的 “专业知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专业知识是否非常复杂,或具有高技术性

专业知识是否只能通过在该跨国公司的美国境外公司内工作才能够获得

专业知识是否无法轻易传授给另外一个人

该外国雇员是否可以为跨国公司的在美运营带来重要价值

该外国雇员是否可以极大地提高跨国公司的生产力、竞争力、营业额、公司形象以及市场竞争力。